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腾晟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两核实务 > 意外伤害保险 > 正文

百年安顺宝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2版)(9页).pdf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百年安顺宝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⒈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我们同意承保是指我们核保通过并签发保险单。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从载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零时开始。

1.3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6.1]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

⒉我们提供的保障

2.1基本保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2.3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2.3.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6.2]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3.2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全残[6.3]的,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伤害全残基本保额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3.3营运飞机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合法的乘客身份乘坐营运飞机[6.4],自进入营运飞机时起至离开营运飞机时止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的,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营运飞机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20-01-08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442KB
  • 下载次数:1
  • 文件格式:PDF
  • 所需圈币:53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