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腾晟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港台同业 > 制度规章 > 正文

保险业招揽广告自律规范(4页).doc

第一條为规范保险业招揽广告之行为,并保障消费大众权益,以维护保险业之专业形象,特订定本自律规范。
第二條保险业销售商品之招揽广告,应遵守公平交易法、消费者保护法、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及保险法等相关法令,并恪遵本自律规范。
第三條本自律规范所称之「广告」,系指运用下列传播媒体或于公开场所,就各项保险商品相关事务为传递、散布或宣传:
一、报纸、杂志、期刊或其他出版印刷刊物。
二、宣传单、海报、广告稿、新闻稿、信函、简报、投资说明书、保险建议书、公开说明书、贴纸、日(月)历、电话簿或其他印刷物。
三、电视、电影、电话、计算机、传真、手机简讯、广播、广播电台、幻灯片、跑马灯或其他通讯传播媒体。
四、广告牌、布条、招牌、牌坊、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上之广告或其他任何形式之静止或活动之工具与设施。
五、与公共领域相关之因特网、电子广告牌、电子邮件、电子视讯、电子语音或其他电子通讯传播设备。
六、举办现场讲习会、座谈会、说明会、现场展示会或其他公开活动。
七、其他任何形式之广告宣传。
第四條保险业从事保险商品销售招揽广告,应依社会一般道德、诚实信用原则及保护金融消费者之精神,遵守下列事项:
一、应载明或声明公司名称、地址、电话。
二、应确保广告内容之正确性,不得有夸大不实,或与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商品作比较性广告,保险业对消费者所负之义务不得低于广告之内容。
三、广告所使用之文宣,应以公司名义为之,其内容应经公司核可,并应与主管机关审查通过之保险单条款、费率及要保书等文件相符。
四、应以中文表达并力求浅显易懂,必要时得附注原文。
五、对保险商品或服务内容之揭露如涉及利率、费用、报酬及风险时,应以衡平及显著之方式表达。
六、寿险业应依据「补充订定分红人寿保险单与不分红人寿保险单信息揭露相关规范」规定揭露相关信息。
七、分红保单不得以分红率多寡为招揽广告。保险业不得将分红金额与同业、银行存款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报酬作比较性广告。
八、广告内容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劝诱保户提前解约或赎回。
(二)藉主管机关对保险商品之核准、核备或备查,而使消费者误认政府已对该保险商品提供保证。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14-08-16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57KB
  • 下载次数:1
  • 文件格式:DOC
  • 所需圈币:53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