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腾晟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及精算 > 保险教学课件 > 正文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奖惩系统研究(26页).ppt

主要内容 

一、引言
二、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奖惩系统现状
三、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奖惩系统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奖惩系统的建议
五、结论

一、引言
机动车辆保险奖惩系统,即BMS(Bonus-Malus System),在我国也称为无赔款优待(No-Claim Discount,NCD),它依据风险在上一保险期的索赔记录来确定续保年度时应缴的保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有索赔,则在续保保费上给予一定的惩罚,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没有索赔记录,则在续保时可以享受保费的折扣,给予一定的优待。机动车辆保险奖惩系统是经验费率计算保费的一个应用,这种保费与实际损失直接挂钩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风险的不均匀性。
在机动车辆保险中实施奖惩系统的目的主要在于:(1)公平保费负担,有助于减少各费率级别中的风险非均匀性,使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反映其真实的风险水平。保费与风险相适应,即高风险对应高保费,低风险对应低保费。如果实施统一费率的话,无论被保险人的风险如何都实行同样的费率,这对于低风险的被保险人是有失公平的,违背了车险保费的公平合理原则,而车险中实施奖惩系统就可以克服这一弊端。(2)避免小额赔款发生,降低索赔成本和管理费用,同时也降低了保费,增强了保险人的竞争力。
一、引言
(3)鼓励被保险人安全行车。可主动控制风险,避免驾车人的心理风险。实施奖惩系统后,风险与保费相适应,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如果想少缴纳保费,一个有效的方法是提高驾车技术和安全意识,谨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继而减少理赔次数与理赔金额,这样就可以在续保时少缴纳保费。因此,机动车辆保险实施奖惩系统,可以提高被保险人的安全意识、减少心理风险。(4)优化风险,通过提供保费折扣将优良风险留在公司,使风险更加优化。
二、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奖惩系统现状
我国车险业务已经经营20多年,车险条款进行了多次调整,奖惩系统在我国车险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强制险险种中都有所使用。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汽车保险条款中,最初叫“无赔款安全奖励”,1988年确立称为“无赔款优待”。1995年我国修订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一年无赔款,折扣率10%;连续两年无赔款时,折扣率15%;三年以上无赔款时,折扣率20%。
二、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奖惩系统现状
2003年开始,中国保监会对车险条款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13-06-18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527KB
  • 下载次数:0
  • 文件格式:PPT
  • 所需圈币:53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