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保险业建立保险诈欺风险管理机制之实务参考,期能有效遏止、防范、侦测、调查、通报与整飭保险诈欺行為,特订定本指引。
二、本指引所称保险诈欺,係指任何与保险相关之人意图获取不诚实或不法利益,致使保险公司发生财务损失或声誉受损之故意或欺骗行為。
三、保险诈欺可分為下列类型:
1. 外部诈欺,係指保单持有人(如要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他保险金请求权人)、保险辅助人(如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及保险公证人)或其他往来对象於投保、理赔申请及保险契约存续期间行使保险诈欺之行為。
2. 内部诈欺,係指保险业之董事会成员、高阶经理人、员工或保险业务员勾结内、外部人士行使保险诈欺之行為。
四、保险诈欺行為通常涉及投保时夸大财务状况、异常变更受益人、夸大保险事故理赔金额、预谋或故意製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陈述或提供不实资讯等行為。
五、保险业对於董事会成员、高阶经理人、员工或保险业务员涉嫌保险诈欺之事件应进行调查、通报或其他适当之处理。
六、保险业应配置具有防制保险诈欺相关人力及人员。
七、保险业应以适当方式週知保单持有人,若有资料造假、夸大保险事故理赔金额、预谋或故意製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陈述或提供不实资讯等相当於保险诈欺之情事发生,将可能会危害到保单持有人之权益。
八、保险业得建置保险诈欺防制小组,负责执行保险诈欺风险管理策略及流程,且為能有效发挥该功能,应给予其必要之权限以及足够之资源,并能直接向董事会提出相关报告。
九、保险业对於保险外部诈欺之控管作业,应遵循保险法、保险业招揽及核保理赔办法、保险业招揽及核保作业控管自律规范及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等相关法令及规定办理。
十、保险业对於疑似诈欺事件,应明确订定审核及调查人员之报告流程及通报时间,并且保存所有保险诈欺或疑似保险诈欺事件之纪录,其中包括内部调查结果以及分析文件。保险业并应订定保险诈欺或疑似保险诈欺事件之评估与分析,及文件保存期间之相关规范,该规范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 需记录之资讯与分析。
2. 纪录保存年限。
3. 阅览权限。
第一条为使保险业办理行动身分识别服务( Mobile ID)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有一致性之规范,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特订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自律规范所称行动身分识别服务(Mobile ID)验证,係指保险业经取得客户同意后,由客户透过载有 4G/5G 门号(或配合电信业者更新之最新技术) SIM ...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23第1部导言1.(已失时效而略去——2025年第1号编辑修订纪录)2.释义(1)在本规则中——一级资本(Tier1Capital)指第8条所订的无限制一级资本及第9条所订的有限制一级资本的总和;一般保险负债(generalinsuranceliability)指适用保险人因以下事项而产生的负债——(a...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22第一条(目的)本规范之目的在于发展保险电子商务,建立活络有序之电子商业环境,经由本规范之确立,以确保消费者权益,并增进保险经纪人公司之服务效能。第二条(遵循宣示)保险经纪人公司经营保险电子商务,应依本规范办理。本规范内容应揭示于保险经纪人公司之网页,保险经纪人公司应宣示遵守本规范;并提供与财政部(保...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20保险业运用风险基础方法执行强化及简化客户审查及持续监控机制之实务参考作法一、 风险基础法之客户交易风险分类保险公司宜依据风险基础方法,订定具体的风险评估项目(建议至少包括地域、客户、产品及服务、交易及通路等面向),据以评估交易之风险情形并分为「高风险交易」、「一般风险交易」或「低风险交易」,以进一步...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18第一章、介绍签证精算人员实务处理原则,主要是提供签证精算人员签证时的技术性参考及依据。我国财政部保险司于民国90年底发布的「保险业签证精算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签证精算人员的签证项目及范围;并于92年初,发布「保险业签证精算人员签证作业应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签证精算人员执行签证时,应具备签证精算意见...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17第一章、总则一、本指引係提供保险业依据「保险业自我风险及清偿能力评估机制作业规范」执行自我风险及清偿能力评估机制(Own Risk and Solvency Assessment;以下简称 ORSA)作业之依据。第二章、执行过程及结果二、保险业 ORSA 机制应以接轨 IFRS17 及新一代清偿能力...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8-25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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