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附加保险条款订立
本附加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须附加于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主险”)条款使用。本附加条款作为主险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投保单、保险单及明细表、主险条款、批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旅行时,因任何第三方(见第 1 条释义) 盗窃、抢劫、企图盗窃行为, 而导致被保险人合法拥有的移动电话(见第 2 条释义) 毁损(见第 3 条释义) 或灭失(见第 4 条释义)(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并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附加条款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起的二十四小时内向保险事故发生地海关、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取其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 保险人将在扣除免赔额后(如果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载明了免赔额), 承担被保险人的移动电话的修补费用或重新购置价(见第 5 条释义) 并扣除折旧,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以本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本责任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即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限额不超过以下金额中的较少者:
(1) 损失发生当时的全部修补费用;
(2) 损失发生当时的重新购置价,并扣除折旧;
(3)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约定的本责任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移动电话毁损,且可以合理经济地修复,则保险人负责承担相关的修复费用;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移动电话毁损, 且无法合理经济地修复,则视为该移动电话灭失, 保险人按照该移动电话的重新购置价承担赔偿责任,并扣除折旧。
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第三条 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合法机构可以作为本保险...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3-25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是各类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主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本附加保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3-07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年龄在 16-65 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3-06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依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同意,附加在各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上。主保险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保险合同,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有相抵触之处,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保险合同无效,本...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1-14一、基准费率%。二、调整系数1.保险期间调整系数:保险期间(天) 调整系数1 1.0 2-3 1.1-1.64-7 1.7-2.28-10 2.3-2.8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1-03一、基准费率基准年费率为:二、费率调整系数以下费率调整系数适用于上述基准费率,各项适用的调整系数和对应的基准费率之间为连乘关系,参考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给予调整,但不得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浮动范围(如有明确规定),费率调整系数不适用时取1.0进行计算。未特殊注明的区间,用线性插值法进行计算。(一)销售方...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12-18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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