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2024监管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及精算 > 保险教学课件 > 正文

保险的基本原则(95页).ppt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要求:能够理解和认识保险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以及这些原则的重要意义,掌握各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及有关具体的法律规定,熟练地运用这些基本原则进行案例分析。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损。如住房、家庭的主要工资收入者。

保险利益体现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

保险利益原则又名可保利益原则


  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果不具有,则保险合同无效;或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

1、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

(1)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即在法律上可以主张的利益。如走私物品不行

(2)确定的利益

已经确定:现有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现在拥有的利益  所有权

能够确定:预期利益,根据保险标的的合法权益预期的未来所具有的经济利益。

必须有客观依据。

农业保险中以预期产量为保险金额。

(3)经济上的利益

对标的的价值必须能用货币衡量

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补偿是以当事人对标的拥有经济利益为前提的。

无法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利益不能成为可保利益。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24-07-15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535KB
  • 下载次数:1
  • 文件格式:PPT
  • 所需圈币:60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