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获得国家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认可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政府投资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项目的委托单位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三条对上述建设工程具有所有权或管理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项目的委托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赔偿责任期间内,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被保险项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发生事故造成被保险项目物质损坏而无法使用的,保险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建的费用。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项目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项目的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项目使用人的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超过设计标准值的风荷载和雪荷载;
(七)冰雹、雷电、暴风、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雪灾、滑坡、泥石流、海啸、地震、崖崩、地面塌陷等自然灾害;
(八)昆虫或动物损害;
(九)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
第一条 本条款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4-27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苹果的所有者、 管理者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第三条 投保人可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种植的苹果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苹果”) 向保险人...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4-21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2019 版)》(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通风与空调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4-03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获得国家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认可的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政府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项目的委托单位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第三...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3-03兹经双方同意,如在保险人签发之险第[]号保险合同项下承保的任何工程,因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而导致上述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终止承保,则本保险即自动承保该部份或全部工程(财产)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12-25第一条 本条款是《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效力终止,本附加险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无效,本附加险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12-25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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