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获得国家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认可的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政府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项目的委托单位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三条 对上述建设工程具有所有权或管理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项目的委托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 保险单载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并经保险人委托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检查通过的,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正常使用条件下, 因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发生下列情形, 造成建设工程的损坏, 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 加固或重置的费用:
(一) 工程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出现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 变形、破损、 断裂、 坍塌;
(二) 工程结构产生超出设计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三) 有防渗漏要求的工程出现渗漏。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的损坏,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投保人、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 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下列附加险条款附加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凡涉及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合同为准;附加险合同未约定...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5-28第一条 本条款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4-27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苹果的所有者、 管理者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第三条 投保人可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种植的苹果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苹果”) 向保险人...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4-21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2019 版)》(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通风与空调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4-03兹经双方同意,如在保险人签发之险第[]号保险合同项下承保的任何工程,因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而导致上述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终止承保,则本保险即自动承保该部份或全部工程(财产)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12-25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