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 > 正文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页).doc

  
一、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以及重要的经济合同、移交清册、会计电算化软件开发的全部文档资料等会计资料。
    二、各级会计机构应依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三、整理后的会计档案应建立登记簿并指定专人保管,一年后移交档案部门管理。移交时由财会部门造具“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由造册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加盖名章。
    四、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手续制度,凡调阅档案必须登记“会计档案调阅登记表”。内部调阅要经本机构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人陪同查阅。上级机构稽核、计财等部门因查帐需要调阅会计档案,应持介绍信或有关本次检查的通知或文件等证明,在档案保管所在地查阅,不得携带外出。外单位人员调阅时,要有正式介绍信注明调阅内容,经会计主管人员和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填写《财务档案借阅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查阅。调阅时,公司应有专人在场陪同,只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携带外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外单位调阅需抄录和复制的,要由会计主管人员签出意见,报单位负责人批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09-12-22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154KB
  • 下载次数:0
  • 文件格式:DOC
  • 所需圈币:2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6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