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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政策性海水网箱水产品养殖风灾指数保险增加气象预警责任方案(5页).doc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策性海水网箱水产品养殖风灾指数保险的保障范围,提高农户的参保积极性,在《XX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示范条款(20XX-20XX年)》中的原海水网箱水产品养殖风灾指数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中额外增加气象预警责任,保险范围、保险期限、财政补贴比例等条件不变。

一、保险责任。

由气象部门发布关于预警区域的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作为保险理赔依据。若是气象部门未发布灾害预警,而实际预警地区的国家气象站监测数据达到预警级别时,则由保险方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气象服务机构发布关于预警区域的台风、暴雨、寒冷预警补充报告作为保险理赔依据。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预警是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的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或暴雨、寒冷和高温的橙色、红色预警;

二级预警是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的白色、蓝色预警或暴雨、寒冷和高温的黄色预警。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网箱水产所在区域遭遇热带气旋且保险指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标准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指数是指最大十分钟平均风速,以气象部门审核发布的保险网箱水产所在区域的气象站观测的数据为准,保险网箱水产所在区域设有多个气象站点的以本保险合同指定的站点为准,气象站点名称、编号及经纬度须在保险单中载明。

起赔标准是指最大十分钟平均风速≥24.5米/秒(风力10级),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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