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2024中财报名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制度 > 地方政府文件 > 正文

某省育肥猪保险实施方案(14页).pdf

为深入推进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畜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保险标的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育肥猪,可以作为保险标的:

(一)投保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应符合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发展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管理制度健全。

(二)单个场(户)每批存栏育肥猪 50 头(含)以上或年出栏育肥猪 120 头(含)以上可单独投保。

(三)育肥猪存栏量50头以下或年出栏120头以下的养殖户,可以乡、村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

(四)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五)育肥猪无伤残、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且有记录,按国家规定佩戴能识别身份的耳标。

(六)投保时每头育肥猪的体重在 15 公斤(含)以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育肥猪体重起始条件,原则不低于10公斤)。

(七)投保育肥猪全生命周期保险时,每头育肥猪无身长体重限制,符合条件的生猪须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 6 个月,地方品种可延长至 10 个月(全生命周期险的地方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养殖户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具体保险期限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24-07-10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350KB
  • 下载次数:0
  • 文件格式:PDF
  • 所需圈币:65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