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与主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
定事项,以主合同为准。主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三条提供碳排放管理服务的企业可作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基于保险合同记载承保的经保险人认可的碳排放管理服务合同(见释义一),委托人(见释义二)在按照碳排放管理服务合同执行碳排放管理及减排措施后,经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或保险人认可的碳排放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委托人的碳排放量超过碳排放管理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碳排放额度,被保险人依据碳排放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向委托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及免赔额
第五条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赔偿限额以明细表中本附加险合同项下列明的分项赔偿限额(如有)为准,且此赔偿限额包含在明细表约定的主合同赔偿限额之内,并非是在分项赔偿限额基础上的累加。
第六条本附加险合同的免赔额为单次事故免赔额。具体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本附加险合同中载明。免赔额由被保险人承担,保险人对超过免赔额部分的损失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财产保险公司各类家庭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保险(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4-11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合法经营的招聘平台经营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4-10根据本保险合同及本批单的条款、条件及限制,双方了解并同意:A. 本保险合同的定义 3.12被保险人修正为包括被保险机构的聘用律师,但仅限于:(i) 因履行被保险机构的管理或监督职责过程中实施的不当行为而导致的赔偿请求;或(ii) 因履行被保险机构的管理或监督职责过程中实际的或被指控的行为而导致的调查...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4-03本附加条款是渤海财险组织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条款。本附加条款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本附加条款作为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条款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条款亦无效。本附加条款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4-02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险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兹经双方同意, 主险合同短期费率计算基础调整为日比例, 保险费=年保险费/整年天数 ×承保天数。其他事项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4-02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登记注册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以及其他发生事故后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生...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4-01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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