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政府防贫救助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承保区域内发生下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救助对象的家庭财产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放或支付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金,保险人按照本附加合同的约定负责人赔偿:
(一)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台风(热带风暴)、海啸、风暴潮、巨浪、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
(二)火灾、爆炸事故。
第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救助对象的房屋无法居住的,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放或支付的临时安置费用补贴,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救助对象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政府救助之外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六)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或其他放射性污染;
第五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间接损失;
(二)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或按保险单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三)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总则第一条 在投保了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2022 版)(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非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非机动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10下列附加险条款附加于《工程监理责任保险(2019 版)》(以下简称“主险”),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1....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7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险条款是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A 款) (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该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 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当被保险人对本车旅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3(一)总则本条款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扩展条款。只有在投保了该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二)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客运服务的通勤车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司乘人员在乘坐...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电子商务中的网络平台或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以下简称“网络交易平台”)、 交易撮合、 信息发布等服务, 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及批单等书面文件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从事多轴飞行器的生产商、零售商、经销商或其指定代理服务商,可就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多...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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