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腾晟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条款费率 > 责任险 > 正文

雇主责任(额外工伤)保险(适用香港客户内地业务)条款(8页).pdf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 批单以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协议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中国(港澳台除外)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均可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

投保人必须为其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在职员工(以下称雇员)投保本保险,如投保人数少于五十人, 须记名投保。雇员年龄应该在十六至六十周岁之间, 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工作。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凡本合同列明的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 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为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 因下列原因遭受意外, 被保险人根据法律规定须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给付: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患职业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八) 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需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九) 赔偿限额以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中相关规定为准。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暴动、恐怖活动所致的所雇人员伤残或死亡;2

2. 由于核裂变、核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所致的所雇人员伤残或死亡;

3. 所雇人员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20-11-12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183KB
  • 下载次数:0
  • 文件格式:PDF
  • 所需圈币:53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