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家政服务人员是指年满 16 周岁至 65 周岁、由被保险人雇佣从事其家务工作的人员,但不包括从事家务工作每日不足 1 小时且劳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不足 1 月的服务人员。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因从事被保险人的家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所致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 30%。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 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家政服务人员为被保险人生产或经营性质的工作提供服务导致的人身伤亡;
(二)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精神错乱、智障状态下所造成的家政人员人身伤亡;
(三)家政服务人员由于疾病、分娩、流产以及因此而施行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人身伤亡;
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登记注册的, 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取得营业执照、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 合法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均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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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与本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酒店行业企业单位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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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产品置换服务合同标准文本、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依法设立的,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置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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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类无人机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本附加保险合同与主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本附加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保险合同为准。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保险合同无效,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第二条凡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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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本附加条款须附加于各种责任保险、财产保险、保证保险下。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效力终止,本附加险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无效,本附加险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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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饲养(释义一)宠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承保的宠物(以下简称“被保险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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