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条款是《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或《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约定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一、住院津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见第1条释义),且自意外事故或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见第2条释义)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见第3条释义)治疗,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按照住院日数(见第4条释义)给付住院津贴。
如果被保险人返回原出发地(见第5条释义)后需要继续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返回原出发地后五日内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津贴。
二、可选保险责任:未成年子女陪护津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未成年子女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期间,其未成年子女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且自意外事故或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按照住院天数给付住院陪护津贴。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保险人不支付住院津贴:
一、被保险人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安胎及分娩(包括剖腹产、流产及引产)等;
二、因慢性病、或旅行前已罹患疾病的治疗;
三、因流行疫病或大规模流行疫病导致的治疗或预防发生的医疗;
四、因脊椎间盘突出症或错位的治疗;
五、因避孕或绝育手术发生的治疗;
一、 基准费率表年龄(周岁) 年基准费率二、 风险调整系数调整系数根据销售渠道,使用如下调整系数。销售渠道 调整系数官网、APP 等直销经代渠道代销调整系数根据预期/历史赔付率,使用如下调整系数。预期/历史赔付率 调整系数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4-18一、年基准费率保险责任 基准费率意外身故伤残保险责任(必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可选)二、参数调整系数免赔额调整系数免赔额(元) 免赔额调整系数注:免赔额调整系数仅用于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免赔额介于上表两档之间的,则在两数值区间内利用线性插值法选择合理系数。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4-08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第三条 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合法机构可以作为本保险...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3-25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是各类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主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本附加保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3-07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年龄在 16-65 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3-06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依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同意,附加在各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上。主保险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保险合同,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有相抵触之处,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保险合同无效,本...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1-14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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