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保险人各类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绑架或非法拘禁,保险人依据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按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每日绑架及非法拘禁赔偿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直至脱离绑架及非法拘禁状况之日,但最高给付绑架或非法拘禁补偿日数以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并保险单上载明的日数为限。
绑架及非法拘禁期间超过24小时后未满24小时者按一日计。
第三条 责任免除
任何下列情形而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发前已知且已存在的可能导致绑架或非法拘禁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罢工或暴乱;
(二)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未在获知绑架或非法拘禁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事发当地警方报告;
(三)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
(四) 被保险人非法滞留境外期间;
(五) 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与同主保险合同一致。
第五条 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基准费率重大疾病费率表(以每人民币 1000 元保险金额为计算单位)投保年龄 费率表男性 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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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年满 16 周岁至 60 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劳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向商业银行或经国家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个人贷款的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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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 3 周岁至 75 周岁、 乘坐指定交通工具的自然人。 被保险人不能为无法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被保险人应在保单上明确列明。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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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准保费住院津贴日津贴额为10 元的基准保费单位:人民币元年龄(周岁) 基准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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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准赔付标准和基准保费(一) 基准赔付标准:1. 基准等待期: 30 天2. 基准免赔额:1) 一般医疗保险金责任:2)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无免赔3. 基准给付比例:1) 一般医疗保险金责任: 100%2)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 100%4. 基准保额:1) 一般医疗保险金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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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险合同是本公司各类意外保险或短期健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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