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险附加于旅行社责任保险,凡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第二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组织、接待的旅游活动中,发生保险责任第三条约定范围内的事故时,除基本险中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费用外,按照行业特点处理事故时发生的以下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在本附加险约定的责任限额内按实际损失足额赔偿:
(一)家属及相关人员探望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二)医务人员和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前往处理事故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三)发生事故后,随行老人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
(四)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必要的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伙食费。
责任限额
第三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选择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
1 人民币20 万元
2 人民币50 万元
3 人民币100 万元
4 人民币200 万元
赔偿处理
第四条家属及相关人员探望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每一个伤亡旅游者的家属及相关人员探望人数,死亡、重伤的以2 名为限,轻伤的以1 名为限,其它的情况,可以另行考虑;每一个伤亡旅游者的家属及相关人员探望次数,最多2 次往返;保险人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负责赔偿。
医务人员和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前往处理事故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前往处理事故的医务人员和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 名,依据伤者不同的伤情,或者多人受伤的情况下,需要不同科属的医生,以此确定医务人员人数;每次事故医务人员和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前往处理事故次数,最多2 次往返;保险人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负责赔偿。
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列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8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对于因下列原因造成财产无法使用而导致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诸如营业收入损失、销售额损失、延误损失或额外费用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5兹经双方同意,在本保险单中,组成被保险人的每一方将被视为独立可分的单位,“被保险人”一词应以同样方式适用于每一方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4第一条本附加条款为保险公司所有责任保险类主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本附加条款。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条款效力终止,本附加条款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条款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条...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4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将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并依照国家最新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以下称《伤残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并支付相应赔偿金。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下列“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每人伤残最高赔偿限额所得金额。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3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与消费者签订的售后服务备用品服务类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并依据该合同所载内容向消费者提供备用品服务...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8-22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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