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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育肥猪养殖保险条款及费率表2010版(6页).doc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育肥猪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称保险育肥猪):
(一)投保的育肥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二)育肥猪存栏量50头以上;
(三)育肥猪体重为15公斤至100公斤;
(四)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五)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六)育肥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七)育肥猪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育肥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育肥猪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风、台风、龙卷风、冰雹、地震、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第三条第(五)项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育肥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管理不善;
(二)他人的恶意行为; 
(三)被盗、走失、饿、淹溺、中暑、中毒及互斗致死;
(四)除第四条规定的政府强制扑杀外的其他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在观察期内的疾病;
(六)违反防疫规定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
    第六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育肥猪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猪场设施发生保险责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导致的保险育肥猪损失;
(三)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与免赔率
第八条  投保数量按当年累计存栏数确定,同时必须确定投保存栏数,当年累计存栏数低于投保存栏数的2.5倍的按2.5倍计算。保险育肥猪每头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参照其投保时当地市场价格的6成协商确定,且最高不超过400元。
保险金额= 当年累计存栏数(头)×每头保险金额(元/头)
当年累计存栏数、投保存栏数和每头保险金额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第九条 免赔率:每次事故的免赔率为10%。
保险期间与观察期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 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5日为保险育肥猪的疾病观察期。保险育肥猪在疾病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导致死亡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三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四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五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育肥猪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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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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