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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车险理赔流程(19页).ppt

①报案电话
报案电话为各级公司服务热线电话(若服务热线转接于接案人员个人手机时,接案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②接受报案
接案人员接到报案,应详细询问案情,并将报案信息同步记录于《报案登记表》,同时要求报案人提供《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第一现场照片等必要材料。上述工作完成后立即在业务系统完成“报案处理”,并在BBS《理赔审核流程管理》中简单记录报案信息(BBS论坛地址http:// 10.1.3.18/vbb/理赔审核流程管理)。
非车险理赔流程--受理案件
③承保查询
接案人员接报案后,应立即进入业务系统查询有关该案的承保信息,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并了解是否有临分、共保以及保费缴纳等情况。
④赔案通告
完成上述工作后,接案人员电话通告总公司承保理赔部。
若案情紧急,接案人员可先电话通告总公司承保理赔部,然后完成报案登记和承保信息查询工作。
非车险理赔流程--受理案件
⑤共保通知
共保项目,按照上述第(二)、(三)项操作,同时按照共保协议约定,立即通知其他共保方。
⑥再保通知
在下述情况下,各级公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总公司再保部,提交《赔案通知单》
⑴估损金额超过RMB 800万元; 
⑵临时分保项目。
非车险理赔流程--派工处理 
接报案后,接案人员通知理赔负责人,由理赔负责人指派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理赔负责人在业务系统进行“派工处理”。
①查勘原则
原则上所有报案必须进行现场查勘。
非车险理赔流程--派工处理
②查勘审批
报案金额在人民币50万以下,由分公司进行独立查勘。但当案件保险责任和损失原因复杂时,总公司可派员协助分公司查勘。
报案金额在人民币50万以上(含人民币30万),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共同查勘。当案件保险责任明确且损失金额可控时,经总公司承保理赔部授权,可由分公司独立查勘。 
非车险理赔流程--派工处理
③共保查勘
若我司为项目非首席承保人时,在接到首席承保人的损失通知后,按照共保协议回复是否参与现场查勘。若属共同查勘情况,各级公司必须赴现场与首席承保人共同进行查勘。
④赔案跟踪人
查勘人员为具体赔案的跟踪人,负责赔案全程跟踪,同时将赔案的重要节点记录在BBS《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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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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