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已支付了约定的保险费,根据本保险单的各项条款条件, 保险单第二项所载的保险人(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险责任
1. 本保险单应向被保险人提供承保责任,其条款、条件和限制与主保险单在本保险单生效之日已存在的条款、条件和限制相同(保险费、 赔偿责任限额及保险期限除外) 。本保险单提供的承保责任不应超出主保险单的承保范围,除非保险人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了更广泛的承保范围,并在所附的书面批单中指明了更广泛的承保范围。 本保险单中所载条款的效力应优先于主保险单中对应条款。
2. 以赔偿责任限额为限, 本公司将对损失超过低层保险单承保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 在遵循本条第 4 款规定的前提下, 除非适用本条第 4 款的规定, 本公司在所有低层保险单因其项下损失赔付而用尽低层赔偿责任限额后方根据本保险单承担赔偿责任。
4. 在本保险单项下, 如低层保险单的任何或所有保险公司已赔付或已同意赔付损失,或者依据判决、仲裁裁决或其他终局生效的裁决有责任赔付损失,则该损失应视为在该低层保险单项下已获得赔付。 在本保险单项下,前述损失应视为在赔付、同意赔付或裁决之日已予赔付,以最先发生者为准。
此外:
(1) 如低层保险单的任何保险公司破产或濒临破产,则在本保险单项下,该破产的保险公司应视为已全额赔付其在低层保险单项下应负责赔付的损失,但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 本公司将对超过低层保险单承保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i. 相关低层保险单的任何其他保险公司赔付、同意赔付或依据判决、仲裁裁决或其它终局生效裁判同意赔付的损失,以最先发生者为准;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本附加险合同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本附加险合同附加于主险合同而成立。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凡涉及本...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6-03-17
总 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物流业务申报材料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合法设立的,经营跨境物流业务的企业或平台,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6-03-16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险合同须附加于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合同下(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6-03-12
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在线开展食品销售的法人机构,包括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等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并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6-03-11
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拥有、经营或管理网络交易平台的法人机构及在网络交易平台上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第三条 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为拥有或管理网络交...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6-03-10
总 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取得合法资格及许可的教育培训托管机构(释义一) 或依法可提供教育培训、 保育服务的机构, ...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6-03-09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