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险合同须附加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人机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与主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合同为准。主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部分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无人机操作人员(释义一)在操作、运营被保险无人机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释义二),并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其身故或残疾的,在附加险合同限额范围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操作人员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监会,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鉴定结果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每人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操作人员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按前述计算方式给付伤残保险金。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操作人员的已有伤残,应在鉴定时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监会,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的规定予以剔除。
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险条款是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A 款) (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该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 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当被保险人对本车旅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3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电子商务中的网络平台或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以下简称“网络交易平台”)、 交易撮合、 信息发布等服务, 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及批单等书面文件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从事多轴飞行器的生产商、零售商、经销商或其指定代理服务商,可就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多...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第一部分: 总则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 澳、 台地区) 依法设立, 制造、 销售符合国家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航空产品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事业单位, 均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第二部分: 航空产品责任保障2.保障范围基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保险费, 依据保单声明和全...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1兹声明本保单不承保包括于“产品责任及完工操作风险”中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本保单亦不承保任何合同、协议或保证中涉及的包括于“产品责任及完工操作风险”中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产品责任及完工操作风险”是指:1.所有由“被保险产品”或“被保险人的工作”所引起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但不包括...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6-27附加险年基准费率为无人机第三者责任保险年基准费率的 XX%, 并使用无人机第三者责任保险相同的费率调整系数。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6-26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