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获得国家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认可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政府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项目的委托单位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三条对上述建设工程具有所有权或管理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项目的委托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为“被保险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保险人委托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检查通过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保险赔偿责任期间内,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发生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项目物质损坏的,保险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建的费用:
(一)工程结构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坍塌;
(二)工程结构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三)有防渗漏要求的工程出现渗漏。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项目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项目的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项目使用人的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以下简称“附加险”)须附加于的各款建筑工程保险和(或)安装工程保险(以下简称“主险”)。主险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险相关者,均为本附加险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险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9-19总则第一条本附加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类工程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主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险合同条款规定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9-14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部分费率表一、一般风险费率表1. 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场馆工程费率表基准费率:调节因素 调节因子(含下限不含上限) 调整系数地形地貌平地丘陵 山区 地质状况较好 一般较差建筑跨度较小中等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9-14鉴于投保人已缴付或同意在到期日前缴付约定保险费,保险人同意,若被保险人在列明的保险期间内或双方同意或接受的任何延长期间内遭受本保险合同所约定承保的损失或损坏,或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应按下文所规定的方式赔偿被保险人: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一切险若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间,于承保地域范围内,包括在该范围内的运输...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9-11XX区代建项目分为明确可以投保的项目和需经保险公司确认后方可投保的项目。一、明确可以投保的项目。 代建项目工程地址非位于山坡或填海地区的以下类型项目,属于明确可以投保的项目,委托单位应办理投保。(一)房建项目,包括住宅、办公楼、学校、医院、文体场馆、博物馆、工业楼宇以及产业园区等同类型项目;(二)部...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9-11总则第一条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附加险的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21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