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批注、合法有效的声明、其他书面协议等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指: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依法成立,并取得相关领域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相关法律中规定的,满足上述第(一)项规定的被保险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在保单保险期间内因离任等原因,已不在此类职位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
第一部分基础承保范围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列明被保险人,因执行信息通信业务(以下简称“业务”),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承保地域内引发下述事由,从而导致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所记载的保险期间内首次被索赔或被系列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支付保险金。
(一)下述的信息泄露或有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况:
(1)列明被保险人在执行自身业务过程中或以此为目的而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第三者信息,包括已不再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第三者信息。
(2)列明被保险人在执行自身业务过程中或以此为目的而委托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方管理的第三者信息,包括已不再委托管理的第三者信息。
(二)除上述第(一)项规定外,因列明被保险人拥有、使用或管理的信息系统或因列明被保险人提供的电子数据信息,所引起的下列事由。但,不包括突发外部原因导致的前款事由所引起的事故。
(1)第三者执行业务的全部或部分的停止或阻碍;
(2)第三者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电子信息的丢失或损坏;
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电厂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使用。主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本附加合同与主险合同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本附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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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兹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保单责任期间被保险人在旅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的现金、旅行支票或汇票(以下简称“钱财”)的损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实际损失的钱财依照本附加险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 被保险人寄存于登记入住酒店内由酒店提供的上锁保险箱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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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第一条 兹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由于主险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无法居住或无法出租的,对于被保险人实际租赁支出或租金收入(以下简称“租金” ) 损失,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和主险的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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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经双方同意, 被保险人已支付的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仓储财产的保险费为预付保险费,保险人将根据本条款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一)被保险人应在每月结束后十天内向保险人申报该月最后一天的库存价值,若被保险人没有按期申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将视作仓储财产的申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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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保险合同承保的贴有商标或标签的商品受损,并且保险人选择以协商或估价全部或部分接收上述商品,被保险人在不造成商品物质损失的前提下,可以自付费用在商品或其容器上加盖“残品”字样,或去除商标或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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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 批单及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经保险人审核符合承保条件, 并实际承担网购商品退换货运费的买方、 卖方、电子商务网络平台运营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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