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合同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符合承保条件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及其他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或符合承保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一)工程合同所列明的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物料,包括已运抵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结构件、在制品、属于工程预算内的应安装的机器设备、零配件等。
第四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工地内原有的财产;
(二)属于工程造价范围之内,但在工地以外的财产;
(三)现场清理费用。该费用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第五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施工用机器、装置和设备;
(二)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
(三)其它未在本保单中列明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建筑期或安装期间和施工场地内,由于下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总则第一条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附加险的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21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筑节能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附加险的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20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电梯井道及相关预埋预留构件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18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筑电气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附加险的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14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智能建筑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附加险的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13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11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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