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保险责任
凡针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提出的索赔,就其超出任何未投保自留额以及明细表第6项列明的下层保险保单的超赔部分,将由本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除非另有约定,本保险合同项下保险责任应符合被追随的下层保险保单的条款、条件、批单和保证的规定。仅在下层保险保单的限额由于被削减的赔偿限额耗用或下层保险保单的签发人已对下层保险保单承保的损失给予赔付而完全耗尽后,本保险合同才被启动。在任何情况下,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都不应宽于任何下层保险保单的保险责任。
第二条 定义
1. “投保人”是指明细表第 2项中列明的机构。
2. “被追随的下层保险保单”是指明细表第 6项(a)款中列明的保险合同。
3. “被保险人”是指在下层保险保单中指定为被保险人的任何个人或组织。
4. “保险人”是指信利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5. “列名被保险人”是指明细表第 2项中列明的机构。
6. “保险期间”是指在明细表第 4项中列明的期限;如保险合同被提前解除,则保险期间的终止日为保险合同被解除之日。
7. “被削减的赔偿限额耗用”是指被保险人对下层保险保单承保的损失进行赔付。
8. “下层保险保单”是指明细表第6项中列明的所有保险合同。
第三条 下层保险保单赔偿限额的消耗
1.根据本保险合同和被追随的下层保险保单的各项条款、条件、限额和批单,当下层保险保单的赔偿责任限额由于相关保险人对承保损失进行实际赔偿和 /或被削减的赔偿限额耗尽而降低或耗尽时,则本保险合同继续适用于所有超出下层保险保单剩余部分的后续索赔或损失。
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条款须附加于各类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下。 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悖之处, 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 以主险条款为准。 主险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险无效, 本附加险亦无效。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及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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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本附加险合同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本附加险合同附加于主险合同而成立。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凡涉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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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物流业务申报材料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合法设立的,经营跨境物流业务的企业或平台,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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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本附加险合同须附加于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合同下(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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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在线开展食品销售的法人机构,包括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等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并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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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拥有、经营或管理网络交易平台的法人机构及在网络交易平台上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第三条 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为拥有或管理网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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