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发现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开展工程监理业务时,因过失未能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义务或发出错误指令导致所监理的建设工程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在本保险期间或发现期内,由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
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下列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
(二)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第五条 对于每次事故,保险人就上述第三条、第四条(一)和第四条(二)项下的赔偿金额分别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 罢工、骚乱、暴动;
(二)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第七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三)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文件的毁损、灭失或丢失;
总则第一条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附加险的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21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筑节能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附加险的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20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电梯井道及相关预埋预留构件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18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筑电气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附加险的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14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智能建筑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附加险的约...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13总则第一条 本条款为《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附加险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存在潜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损坏的,保险人按照主险和本...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3-12-11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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