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本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在约定的限额内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
(二)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
(三)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
(四)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
(五)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工作;
(六)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血液制品;
(七)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临床实验所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不在此限;
(八)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以及其他书面文件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开展人工智能系统研发、测试、生产、销售的各类企业、组织或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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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险条款对承保范围作出详细规定。请仔细阅读以明确权利、义务以及本保险合同的保障内容。本保险条款、投保书、保险单、附加条款(如有)、批单(如有)及其它约定书均为本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本保险合同中,“记名被保险人”指保险单上所示的记名被保险人及在本保险合同项下可视为记名被保险人的其他个人或机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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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投保人交纳保险单所载保险费,根据本保险合同规定并基于构成本保险合同一部分的投保书中所做的陈述, 本公司与投保人约定如下: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及扩展保障仅适用于保险期间内或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发现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的、且依本保险合同约定方式于约定期限内通知本公司的赔偿请求。所有保障及扩展保障仅对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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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险包括公众责任保障、污染责任保障、产品责任保障共三个独立的保障项目。鉴于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意缴纳约定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保险单中确认承保的保障项目,以保险单所载相应的赔偿限额为限分别承担保险责任。本保险条款、投保申请文件、报价单、保险单、批单(如有)及其它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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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如有)及其它书面约定均为本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家政服务人员指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由被保险人雇佣从事约定承保范围内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但不包括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以及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每日不足1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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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本保险合同条款、投保申请书、保险单、批单、批注及其它约定书均为本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且前述投保申请书为订立本保险合同的基础。本保险合同应视作一个整体,其中特别定义的词语的意义及解释均一致。二、保险责任鉴于被保险人就投保本保险而言仅从事保险单所列业务,并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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