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盗窃、抢劫;
(三)由地震、火山爆发、地下火、核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引发的火灾、爆炸;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被保险人从事与保险合同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活动或违法违规经营。
第六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损害;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
(六)未经有关消防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列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8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对于因下列原因造成财产无法使用而导致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诸如营业收入损失、销售额损失、延误损失或额外费用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5兹经双方同意,在本保险单中,组成被保险人的每一方将被视为独立可分的单位,“被保险人”一词应以同样方式适用于每一方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4第一条本附加条款为保险公司所有责任保险类主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本附加条款。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条款效力终止,本附加条款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条款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条...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4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将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并依照国家最新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以下称《伤残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并支付相应赔偿金。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下列“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每人伤残最高赔偿限额所得金额。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3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与消费者签订的售后服务备用品服务类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并依据该合同所载内容向消费者提供备用品服务...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8-22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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