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保险人各类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过失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对于依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应向该第三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以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因承担个人责任赔偿而发生的费用损失。
(二)发生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累计限额以保险单所载明的本附加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责任免除
(一)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的生产、经营、商业、职业、职务行为,以及被保险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二)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责任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对其直系亲属、与被保险人有抚养或赡养关系者、雇主、雇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责任。
2、被保险人在精神错乱、神智不清、意识不清或智障状态下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不论该状态由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疾病、服用药品或毒品、醉酒等)引起。
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列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8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对于因下列原因造成财产无法使用而导致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诸如营业收入损失、销售额损失、延误损失或额外费用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5兹经双方同意,在本保险单中,组成被保险人的每一方将被视为独立可分的单位,“被保险人”一词应以同样方式适用于每一方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4第一条本附加条款为保险公司所有责任保险类主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本附加条款。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条款效力终止,本附加条款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条款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条...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4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将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并依照国家最新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以下称《伤残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并支付相应赔偿金。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下列“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每人伤残最高赔偿限额所得金额。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9-03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与消费者签订的售后服务备用品服务类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并依据该合同所载内容向消费者提供备用品服务...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8-22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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