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保险人各类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过失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对于依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应向该第三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以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因承担个人责任赔偿而发生的费用损失。
(二)发生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累计限额以保险单所载明的本附加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责任免除
(一)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的生产、经营、商业、职业、职务行为,以及被保险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二)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责任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对其直系亲属、与被保险人有抚养或赡养关系者、雇主、雇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责任。
2、被保险人在精神错乱、神智不清、意识不清或智障状态下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不论该状态由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疾病、服用药品或毒品、醉酒等)引起。
总则第一条 在投保了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2022 版)(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非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非机动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10下列附加险条款附加于《工程监理责任保险(2019 版)》(以下简称“主险”),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1....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7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险条款是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A 款) (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该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 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当被保险人对本车旅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3(一)总则本条款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扩展条款。只有在投保了该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二)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客运服务的通勤车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司乘人员在乘坐...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电子商务中的网络平台或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以下简称“网络交易平台”)、 交易撮合、 信息发布等服务, 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及批单等书面文件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从事多轴飞行器的生产商、零售商、经销商或其指定代理服务商,可就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多...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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