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险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并适用于沿海内河渔船保险。
一、保险责任
保险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中船上在岗船员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劳动合同或法律,依法应由船东(被保险人)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除外责任
(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或核子辐射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
(二)殴斗、自杀、自残、疾病、违法犯罪行为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
(三)船东的故意行为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
(四)任何人的工资、奖金、补助等。
(五)船员在岸上发生的死亡和伤残。
三、保险期间
保险有效期为一年,起止日期以船舶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
四、保险金额、责任限额、最高赔偿限额及费率
(一)保险金额按船舶定额船员每人的责任限额累加的总额确定。
(二)船员每人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对每位船员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选定,并在投保单和保险单内注明。
(三)本保险对每位船员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限额以保单载明为准。
五、赔偿处理
(一)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必须于48 小时之内将详情通知保险人。
(二)参与处理事故的船员须在两人以下,保险人仅负责限定人数内船员家属的有关费用支出。
(三)本保险项下的索赔,如依法能从第三者或其他保险获得赔偿时,本保险仅对不足额部分予以赔偿。
(四)发生涉及第三者或其他与本保险责任有关系的保险案件时,保险人有权代表被保险人指定或雇用律师或其他人处理;被保险人在征得保险人同意的前提下,也可自行雇请律师或其他人处理。
(五)对索赔案或可能向保险人索赔的事故、事件或事项,被保险人应尊重并采纳保险人提出的处理和解决意见,否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仅以如按保险人的处理和解决意见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为限。
总则第一条 在投保了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2022 版)(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非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非机动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10下列附加险条款附加于《工程监理责任保险(2019 版)》(以下简称“主险”),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1....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7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险条款是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A 款) (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该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 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当被保险人对本车旅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3(一)总则本条款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扩展条款。只有在投保了该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二)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客运服务的通勤车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司乘人员在乘坐...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电子商务中的网络平台或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以下简称“网络交易平台”)、 交易撮合、 信息发布等服务, 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及批单等书面文件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从事多轴飞行器的生产商、零售商、经销商或其指定代理服务商,可就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多...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5-07-02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