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货物运输战争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
(二)由于上述第(一)款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
(三)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致的损失。
(四)本条款责任范围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二)根据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航程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起运港的海轮或驳船时开始,到卸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的海轮或驳船时为止。如果被保险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本保险责任最长期限以海轮到达目的港的当日午夜起算满十五天为限,海轮到达上述目的港是指海轮在该港区内一个泊位或地点抛锚、停泊或系缆,如果没有这种泊位或地点,则指海轮在原卸货港或地点或附近第一次抛锚、停泊或系缆。
(二)如在中途港转船,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险责任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十五天为止,俟再装上续运海轮时恢复有效。
(三)如运输契约在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以外的地点终止时,该地即视为本保险目的地,仍照前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责任,如需运往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于续运前通知保险人并加交保险费的情况下,可自装上续运的海轮时重新有效。
(四)如运输发生绕道,改变航程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改变,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情况通知保险人,在必要时加交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
总 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个人所有, 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乘用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
已下载:1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0-05-15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条...
已下载:1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2-22总 则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主险包括摩托车、拖拉机损失保险,摩托车、拖拉机第三者责任保险,摩托车、拖拉机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摩托车、拖拉机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
已下载:1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2-04总 则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主险包括特种车损失保险、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特种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特种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
已下载:1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1-19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依法行驶的的非机动车的所有者及其许可的合法使用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市区区域内...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0-23Copyright © 2009-2020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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