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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车险条款费率及修订说明(3篇).rar

平安09版车险条款修订说明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2009版)

07版    09版    说明
总则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    删除    解决车损险或盗抢险全损后,其他险种能否退费的问题。
商业三者险    责任免除    
1.地震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A、B、C三款统一增加
2.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恶意串通    
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删除划线部分,使条款表述更为严谨
3.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删除划线部分,使条款表述更为严谨
4.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新增划线部分,使条款表述更为严谨
5.所有权发生转移,未向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按照新保险法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修改
6.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审验未合格、依法应当进行体检的未按期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按照A款条款修改。
7.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删除划线部分,使条款表述更为严谨
8.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删除划线部分,使条款表述更为严谨
赔偿处理    
1.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按照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新增
2.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按照新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新增。
3. 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款。    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款。    措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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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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