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并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登记,合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客运经营者,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被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投保的客运车辆(以下简称客运车辆)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车辆营运证,从事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含旅游客运)的机动车辆。
保险责任
第四条 旅客赔偿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客运车辆途中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 施救费用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旅客人身、财产的进一步损害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救援车、救护车使用费、通讯费,以及被保险人为安置旅客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以下简称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 法律费用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律师费等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契约而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列明的赔偿限额及分项限额。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8第一条 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为“主险”)后,方可投保本附加险。第二条 主险合同所附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6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条款为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条款。 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本附加条款。 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主险条款效力终止,本附加条款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条款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条款的约定,均应...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5兹经双方同意,当发生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若需对第三者的伤害程度和财产损失进行鉴定或估损,保险人负责赔偿实际发生的鉴定或估损费用。本扩展条款的赔偿限额为: 元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2一、 基准费率二、 行业风险调整系数经营性质 调整系数从事文职工作的单位 从事无特别危险工作的单位 从事有相当危险工作的单位 从事有较大危险工作的单位 从事有特别危险工作的单位 高空、深水作业、探险、勘探等 三、 累计赔偿限额调整系数累计赔偿限额 调整系数100 万以内 100 万(含) -500 ...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1被保险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保险单,而保险人依照主险条款约定,对保单生效期限收取短期保费。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0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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