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条款中,“保险人”指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合同构成
团体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以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2. 被保险人
凡特定团体成员经保险人同意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投保时,被保险人的人数应不少于三人,且应符合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经保险人同意,参保成员的女性配偶、母女也可作为被保险人。
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保险人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已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且签发保险单方可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4.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保险期间的起止时间于保险单上载明。
5.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该金额有所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6. 保险费
本合同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投保人应当在投保时缴纳保险费。经保险人审核后同意可续保时,保险人有权调整保险费率。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交费期间和交费标准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7.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女性重大疾病包含六种女性重大疾病(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子宫体癌、原发性子宫颈癌及原发性阴道癌),投保人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女性重大疾病进行投保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此90天为等待期,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续保不受此限)后,被保险人在医院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保险合同所载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的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第一条 合同构成本附加险合同附加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类团体住院医疗保险合同和团体门诊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在投保主险合同时可同时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后本附加险合同可附加在主险合同上。主险合同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险合同条款,若主险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的内容...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2-06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是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本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合同为准。主合同效力中止,本保险合同效力亦中止;主合同效力终止,本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合同无效,本保险合同亦无效。主合同与本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保险合同为准。第二条投保范围与主合同相...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2-01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被保险人应为 75 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第三条 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1-24合同构成本附加险合同是《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幼儿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条款》、《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幼儿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险合同,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主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1-17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被保险人应为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第三条 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必...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1-12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或住院诊疗的自然人。超出此范围的被保险人经保险人认可,可以特约承保。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19-11-06Copyright © 2009-2019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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