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腾晟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条款费率 > 责任险 > 正文

浙商财险[2011]主 14号--物流监管责任综合保险条款(8页).doc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合法经营物流业务的企业,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本条款中物流监管指被保险人接受银行、质权人、抵押权人、所有权人或出质人等(以下简称为“权利”人)委托,在符合行业标准或惯例的自有、租用或出质人的仓库、场地或码头等场所以及各种运输工具中,监管、保管动产的一种物流服务形式。
第四条  本条款由总则、物流监管责任保险、额外费用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物流服务费用损失保险和通用条款组成。物流监管责任保险、额外费用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物流服务费用损失保险部分的约定适用于各自部分,总则和通用条款的约定适用于整个保险合同。

第一部分  物流监管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其他独立经营人在提供物流监管服务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全部损失、部分损失或短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下同)(以下简称为“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权利人或第三方强行出库,即权利人或第三方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在未征得被保险人许可的情况下,将货物强行运出监管、保管地点及/或因权利人或第三方上述行为造成的质押物损失或短少;
2、被保险人的保管、监管人员在监管场所及运输工具中签收、盘点、理货、收放货以及装卸、运输等环节履行保管、监管职责过程中的疏忽或过失导致货物的损失或短少;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18-12-21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57KB
  • 下载次数:1
  • 文件格式:DOC
  • 所需圈币:52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