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腾晟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条款费率 > 意外险 > 正文

浙商财险[2013]主21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17页).doc

总则
1.1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被保险人
凡持有效车(船)票乘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从事合法客运的机动车辆、火车、船舶、轮渡、电车、缆车、地铁、轻轨等商业运营交通工具的乘客,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3投保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应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1.4 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本保险合同的残疾或烧伤保险金、意外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释义见6.1),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18-12-13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278KB
  • 下载次数:0
  • 文件格式:DOC
  • 所需圈币:52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