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腾晟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条款费率 > 责任险 > 正文

安邦财险[2013](主)19号-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责任保险条款(8页).doc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依法设立、与银行签订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合同,承揽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业务的单位,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并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本合同所述银行,是指与被保险人签订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合同的银行。
本合同所述的自助设备,是指自动柜员机(ATM)、存款机(CDM)、一体机(CDS)。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人与银行签订的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合同载明的,并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在专业运钞机构警护的情况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银行现金的数量短缺或除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外的其他人员的人身伤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 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期间,即自装满现金的钞箱从现金中心取出,至完成本次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并将从自助设备中替换下的钞箱送回现金中心为止的期间:
1、执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实施的盗窃、抢劫行为;
2、执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勾结外部人员,实施盗窃、抢劫行为。
(二) 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之外期间,即自助设备清机、加钞途中期间之外的时间:执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工作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利用在工作中已掌握的自助设备相关信息,本人或勾结其他人员,对外包银行的自助设备实施的盗窃行为。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第三方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17-11-11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63KB
  • 下载次数:0
  • 文件格式:DOC
  • 所需圈币:52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