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会员中心付费方式入会指南

保险专业资源下载网站

0755-21659566
上传资料 在线充值
腾晟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条款费率 > 水险 > 正文

永诚财险[2015](附)22号-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条款(1页).doc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第二条    被保险船舶在承保期间因发生海上事故(不包括船舶战争险所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成为残骸,并且船舶保险人宣布不接受船舶残骸的委付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为处理该残骸而产生的下列责任或费用负责,该责任或费用以双方约定的限额或不超过保险金额的40%为限,以低者为准:
(一)根据法律或规定,对残骸及对其装载货物和财产进行强制起浮、移动、清除、拆毁及设置照明、标记等发生的费用,以及为此而产生的被保险人应负的责任;
(二)由于残骸(或其装载的货物和财产)的存在或被强制移走、或由于被保险人未能起浮、移动、清除、拆毁该残骸或对其设置照明及标记而产生的责任,包括因该残骸的铀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排放或泄漏所产生发生的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责任免除
第三条    在本条款项下的赔偿应首先扣除被保险船舶的残骸本身及获救的残骸上的物料或货物价值以及被保险人在救助中获得的报酬。
第四条    被保险人在对被保险船舶的残骸及货物或财产的起浮、移动、清除、拆毁及设置照明或标记以及出售或转让残骸前事先未取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的,保险人不对上述责任和费用负责。

你可能正需要这些

立即下载 收藏

如何才能下载资料?

资料信息

  • 更新时间:2017-09-27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文件大小:43KB
  • 下载次数:0
  • 文件格式:DOC
  • 所需圈币:52
  • 收藏次数:0次
分享到:
新手入门
入会指南 付费方式 新手帮助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法律申明 网站地图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联系QQ:564358161 微信咨询:13049846002 客服热线:13049846002

圈中人客服电话

0755-21659566

周一至周五(9:00-18:00)

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网站建设:自己人

您是否真的需要安全退出?

确认退出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