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险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注或批单以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 保险对象
1.凡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2.外地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取得重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准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也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二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完成设计的建设工程,由于设计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在本保险期及追溯期限内,由该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
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被保险人因处理事故或因处理争议而产生的鉴定费用、仲裁费
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每次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对上述第(一)、(二)项的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及追溯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完成设计的时间以取得政府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可开工文件的时间为准。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契约而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列明的赔偿限额及分项限额。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8第一条 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为“主险”)后,方可投保本附加险。第二条 主险合同所附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6总则第一条 本附加条款为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条款。 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本附加条款。 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主险条款效力终止,本附加条款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条款亦无效。凡涉及本附加条款的约定,均应...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5兹经双方同意,当发生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若需对第三者的伤害程度和财产损失进行鉴定或估损,保险人负责赔偿实际发生的鉴定或估损费用。本扩展条款的赔偿限额为: 元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2一、 基准费率二、 行业风险调整系数经营性质 调整系数从事文职工作的单位 从事无特别危险工作的单位 从事有相当危险工作的单位 从事有较大危险工作的单位 从事有特别危险工作的单位 高空、深水作业、探险、勘探等 三、 累计赔偿限额调整系数累计赔偿限额 调整系数100 万以内 100 万(含) -500 ...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1被保险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保险单,而保险人依照主险条款约定,对保单生效期限收取短期保费。
已下载:0次 是否免费:否 上传时间:2024-03-20Copyright © 2009-2022 深圳市圈中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47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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